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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左營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基金聘雇人員招考簡章
- 招考對象
(一)職稱:專責供膳營養師
(二)職等:基金聘雇
(三)學歷(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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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含以上)畢業。
-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營養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營養師」專門職業證書者。或經公務人員考試「營養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營養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四)員額需求:正取1名
(五)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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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性質簡述:團膳相關業務、評鑑及教學作業。
- 薪資:月薪36,421元(內含個人負擔部分、另外領有醫勤獎助金每月7000-9000元、特休假獎金、年終獎金1.5個月、三節獎金、團體獎金)。
- 報名要領
(一)報名期間:民國112年3月15日 至112年8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
(三)報名繳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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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歷表(內含自傳)。
- 畢業證書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具醫院團膳業務及教學醫院2年以上經歷尤佳)。
- HACCP A.B證照及其相關專業證照影本。
- 近3個月內經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身心健康(含A型肝炎、B型肝炎表面抗原、B型肝炎表面抗體、C型肝炎表面抗體、傷寒、梅毒、胸部X光檢測、麻疹抗體、德國麻疹抗體、水痘抗體),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沒有法定傳染性疾病及其他傳染帶原者或體檢不合格者,因事前未經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者,應即無條件解聘,體檢表正本可於報名時繳交或經通知錄取後繳交。
- 院外人士同意安全調查具結書(如附件)。
(四)報名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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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不符或逾期報名恕不受理亦不退件。
- 如有資料不實之情事者,雖經錄取亦屬無效。
- 考試科目
- 初(筆)試:採選擇試題(佔總成績60%),含膳食療養學及食品衛生安全學,由用人單位負責測驗。
- 複(口)試:由考試編組人員負責測驗(佔總成績40%)。
- 初(筆)試及複試
- 日期: 另行通知。
- 考場: 另行通知。
- 初(筆)試測驗時間: 另行通知。
複(口)試口試時間: 另行通知。
- 錄取及進用
- 複試人員依筆試及口試2項總成績高低順序評定正取及備取。
- 錄取者由本院完成資料審核後以電話通知為準,若錄取人員未依通知期限報到者,視同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
- 進用時間: 依本院通知日期辦理。
- 承辦人員及聯絡電話、地址
承辦人:盧營養師
連絡電話:07-5817121轉2218或2219
報名郵寄地址: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553號(營養室)
瀏覽人次:1,608更新日期:112-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