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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與錄取資訊

誠徵健檢中心護理員 1員

發佈日期:112年05月22日
  • 工作內容:
    1. 軍方體檢、軍招、役男體檢、民眾自費健檢、高階健檢、執行大型外籍移工體檢,特殊勞工健檢及公司團體體檢、成老人健檢等任務巡迴健檢出隊等,健檢護理工作有身高體重等計14項。
    2. 負責各項健檢之業務及中心內相關行政業務,醫療裝備保養。
    3. 團體、民眾及軍人三級複檢通知追蹤、社區成人、老人健檢業務辦理會辦、統計分析回報衛生局等健康管理行政業務。
  • 工作待遇:
    1. 基金聘雇 護理員,月薪以部分工時26,592元敘薪(內含個人負擔部分)。
    2. 醫勤獎助金75%職務積點為6點(約2,160元)。
    3. 餘相關福利依勞基法及醫院規定辦理。
    4. 工作時間: 正常上班日08時00分至17時30分止,計8小時(午休時段: 12時00分至13時30分),目前需支援本中心出隊巡迴體檢行程時間(含週六或早上7時上班),原則上為週休二日,週末支援班(可依勞基法及醫院規定辦理補時或加薪)。
  • 報名注意事項:
    1.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2年6月8日中午12:00止(以郵戳為憑)。
    2. 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 813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553號社醫部健檢中心收。
    3. 報名應檢附資料:
      •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電話聯絡方式,E-mail。
      • 個人履歷表(內含自傳),所填資料不得塗改,若有塗改須在塗改處蓋上本人私章否則不予受理報名。
      • 護理師畢業證書。
      • 若具勞工安全衛生相關證書、研習證明為佳或其他證明。
      •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
      • 院外人士同意安全調查具結書。(面試當日填寫)
    4. 報名注意事項:
      • 資格不符或逾期報名恕不受理亦不退件。
      • 如有資料不實之情事者,雖經錄取亦屬無效。
      • 以上資料均請用A4(直式横印)影印,依序裝訂。
      • 書面資料經初審合格者通知考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 考試時間:112年6月9日中午14:00電腦測驗。
    電腦及文書處理測驗30%。
    口試:112年6月9日中午14:30由考試編組人員負責口試。由考試編組人員負責測驗70%。
    考場: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健檢中心2樓會議室
  • 錄取及進用
    1. 成績計算:按成績排序,擇高錄取。
    2. 錄取者由本院完成資料審核後以電話通知為準,若錄取人員未依通知期限報到者,視同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
  • 一般規定:凡曾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辦理聘雇人員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汙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 各項考試分數不得因任何因素,以「統一加分」或「個別加分」方式提高考試成績以維招聘作業公平性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另修訂之。
  • 承辦人員及聯絡電話、地址承辦人:沈宗正-行政組長
    聯絡電話:07-5817121轉3231
    報名郵寄地址:813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553號(健檢中心)
瀏覽人次:292更新日期:11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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