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徵內科部心臟內科心臟照護護理個管師乙員。
一、工作待遇:依醫院薪資規定辦理(雇二等基本薪為36,970元,績效獎金依本院醫勤獎助金分配規定辦理,每月約10,000以上。)
二、工作條件及限制:
1.完成醫策會疾病照護品質認證。
2.協助心臟科一般行政業務及相關PAC業務。
3.配合內科部執行臨時交辦業務及協助研究計畫執行。
4.協助完成醫院各項評鑑業務,包括中重度急救責任醫院評鑑。
5.協助完成醫院各項認證業務,包括SNQ等。
三、學歷(條件) :
- 護理證照或專業技術證書。
- 具文書處理能力,參與評鑑經驗尤佳。
四、報名期間:
民國114年6月16日至114年6月22日止(以郵戳為憑)
- 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813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553號內科部陳昇遠醫師收。
- 報名繳交資料: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全戶戶籍謄本影本(經通知率取後再行繳交)。
3.履歷表(內含自傳),所填資料不得塗改,若有塗改須在塗改處蓋上本人私章否則不予受理報名。
4.合於報考資格之學歷畢業證書及護理師執照影本。
5.近3個月2吋脫帽半身照片2張(背面書寫姓名)及體檢表(1.具胸部X光、2.血液抗體檢驗報告【包含:B肝抗原及抗體、麻疹、德國麻疹及水痘】)體檢表正本可於報名時繳交或經通知錄取後繳交。
以上資料均請用A4(直式横印)影印,依序裝訂。資格不符或逾期報
名恕不受理亦不退件,如有資料不實之情事者,雖經錄取亦屬無效。
五、考試科目: 採問答式試題內容與心臟疾病衛教相關
(一) 筆試:(佔總成績60%)
(二) 口試:(佔總成績40%)
1.日期:114年6月23日16 : 00
2.考場:國軍左營總醫院3樓內科部會議室
六、安全查核:由政戰(保防)官進行並完成人員安全資格調查。
七、錄取標準:
(一)按筆試及口試2項總分成績高低順序,擇優評定正取及備取(為應考人員均不適當,本院得予從缺),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備取者係於此次招考作業,正取放棄錄用資格時,實施遞補。
(二)錄取者由本院完成資料審核,依實際需求員額擇優錄取(不合格者不予任用),經呈報院長核准後開始任用。
八、其他規定:
凡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辦理報考:
-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賭博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汙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 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 違反國籍法規定。
- 報考單位或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及各級主管,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報考。
九、連絡人姓名電話:承辦人:陳昇遠 聯絡電話:07-5817121轉2317
報名郵寄地址:高雄巿左營區軍校路553號(內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