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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與錄取資訊

誠徵心導管室護理技術員

發佈日期:114年04月18日

事由:誠徵本院內科部心導管室聘二等護理技術員乙員。

一、工作待遇:

    • 依醫院薪資規定辦理(聘二等基本薪為42,210元,績效獎金依本院醫勤獎助金分配規定辦理,每月約11,000以上。)

二、工作條件限制:

    • 負責心導管室內各項工作。

三、學歷(條件):

    1. 護理等專科、二技、或大學系(所)畢業。
    2. 具上述相關證照或專業技術證書。
    3. 具心導管室工作操作經驗者,或重症照護經歷者尤佳。

四、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4年07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1. 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813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553號內科部陳昇遠醫師收。
    2. 報名應檢附資料:
      • 個人履歷表(附照片、履歷表、連絡電話及電郵)
      •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 護理等專科、二技、或大學系(所)畢業證書。
      • 護理相關專業技能訓練證書。
      • 曾在其他單位服務證明。
      • 近3個月2吋脫帽半身照片2張(背面書寫姓名)
      • 近3個月內軍醫院或公立醫院體檢表(並檢具胸部X光、血液及B肝抗原、抗體檢驗、麻疹抗體、水痘抗體報告)
        以上資料均請用A4(直式横印)影印,依序裝訂。
    3. 報名注意事項:
      • 資格不符或逾期報名恕不受理亦不退件。
      • 如有資料不實之情形者,雖經錄取亦屬無效。

五、考試項目:採問答式試題內容與心血管醫學相關

(一)筆試:(佔總成績40%)

(二)口試:(佔總成績60%)。

    1. 考試時間:未定。
    2. 考試地點:國軍左營總醫院3樓內科部會議室。

六、安全查核:由政戰(保防)官進行並完成人員安全資格調查。

七、錄取:

(一)按筆試及口試2項總分成績高低順序,擇優評定正取及備取(若為應考人員均不適當,本院得予從缺),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備取者係於此次招考作業,正取放棄錄用資格時,實施遞補。

(二)錄取者由本院完成資格審核,依實際需求員額擇優錄取(不合格者不予任用),經呈報院長核准後開始任用;人員於任用後呈報國防部軍醫局備查。

八、其他規定:

凡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辦理進用:

  •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賭博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汙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 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 違反國籍法規定。

承辦人:內科心導管室陳昇遠主任。

聯絡電話:07-5817121轉2317(有任何工作相關問題歡迎事先來電洽詢)

瀏覽人次:283更新日期:1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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