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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與錄取資訊 發佈日期:114年05月20日

服務單位:批掛小組

職稱:批掛員

錄取人數:正取1員

薪資結構:新臺幣(月薪)2萬8,590元(醫勤獎金另計)

備註:

1.具高職以上學歷。

2.具第二外語專長尤佳。

3.具醫務相關櫃檯經驗尤佳。

4.熟悉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相關文書處理軟體,具備統分析能力。

5.需輪值門、急診、復健科、中醫部、戒治、二監批價批掛作業。

‧報名截止時間:民國114年5月20日114年5月26日。

(以郵戳為憑)。

‧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

‧報名應檢附資料:

  1.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全戶戶籍謄本影本(經通知錄取後再行繳交即可)
  3. 履歷表(內含自傳),所填寫資料不得塗改,若有塗改須在塗改處蓋上本人私章否則不予受理報名。
  4. 合於報考資格之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5. 已具有的證照影本。
  6. 近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照片2張(背面書寫姓名)及體檢表(並檢具胸部X光、血液及B肝抗原、德國痲、抗體檢驗報告),體檢表正本可於報名時繳交或經通知錄取後繳交。
  7. 院外人士同意安全調查具結書(如附件)。

‧以上資料均請用A4(直式橫印)依序裝訂。

‧書面資料經初審合格通知考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如須退還資料者請自行檢附回郵信封。

‧如有資料不實之情形者,雖經錄取亦屬無效。

‧考試項目:筆試佔40%。口試佔60%。

‧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考試地點:國軍左營總醫院。

‧錄取標準:依筆試及口試總成績高低順序評定正取。

‧錄取通知方式:以電話通知為主。

‧其他:

凡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辦理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汙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連絡電話:

承辦人:洪珮娟

連絡電話:07-5817121轉2141

報名郵寄地址: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553號(批掛組)

瀏覽人次:508更新日期:1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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