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基金聘僱人員護理員招考簡章
(一)招考對象及工作待遇:
1.職稱:護理員
2.職等:基金聘僱
3.員額需求:1名
4.月薪以25,251元敘薪(內含個人負擔部分)。
5.依民診處「醫勤獎助金核發規定」內一般官兵及民診作業人員獎助金75%工作績效
獎勵項目列明,達成體檢業績點數為6點(約2,160元)。
6.另有發放三節、證照積點及醫勤獎助金,餘相關福利如年資慰休假、生日禮卷、員
工停車場免費等依勞基法及醫院規定辦理。
7.工作時間:正常上班日08時00分至17時30分止,計8小時(午休時段:12時00分至13
時30分),目前需支援本中心出隊巡迴體檢行程時間(含週六或早上7時上班),原則
上為週休二日,週末支援班(可依勞基法及醫院規定辦理補時或加薪)。
8.限制:
(1)護理相關科系畢業具護理師執照
(2) 具專科護理師證書
(3) 具職業醫學會職護資格
(二)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1年07月07日下午17:30止(以郵戳為憑)
(111年 07月08日中午14:30當天現場報名亦受理)
1.報名方式:採通訊或親自送件報名
2.報名繳交資料: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附電話聯絡方式及E-mail。
(2)個人履歷表(內含自傳),所填資料不得塗改,若有塗改須在塗改處蓋上本人私
章否則不予受理報名。
(3)護理師證書影本
(4)畢業證書。
(5)相關工作經歷、研習等證書證明。
(6)男性須備兵役相關證明。
(7)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具勞工安全衛生相關證書、研習證為佳)。
3.報名注意事項:
(1)資格不符或逾期報名恕不受理亦不退件。
(2)如有資料不實之情事者,雖經錄取亦屬無效。
(三)考試方式
口試:由考試編組人員負責測驗。
(四)初試及面試
時間:111年 07月08日中午14:30
考場: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健檢中心2樓會議室
(五)錄取及進用
1.成績計算:按成績排序,擇高錄取。
2.錄取者由本院完成資料審核後以電話通知為準,若錄取人員未依通知期限報到者
,視同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
(六)錄取
(一)總分成績高低順序,擇優評定正取及備取(若為應考人員均不適當,本院得序
從缺),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備取者僅於此次招考作業,正取放棄錄用資格時,實施遞補。
(三)錄取者由本院完成資料審核,依實際需求員額擇優錄取(不符審核規定者不予
任用)。
(四)錄取者經呈報院長核准後開始任用(人員於任用後呈報國防部軍醫局備查)。
(五)錄取者須繳交三個月內體檢表(含胸部X光、血液常規、B肝抗原抗體、麻疹抗體
、水痘抗體檢驗報告,需為地區軍醫院或公立醫院)。
(七)一般規定
凡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
及重利罪章、貪汙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
,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
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三)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四)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
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五)違反國籍法規定。
各項考試分數不得因任何因素,以「統一加分」或「個別加分」方式提高考試成績,
以維招聘作業公平性。本招考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另修訂之。
(八)承辦人員及聯絡方式
承辦人:沈宗正 行政組長
聯絡電話:07-5817121轉3231
報名郵寄地址:813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553號(家庭醫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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