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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左營總醫院民診處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招考簡章
- 招考對象:
| 服務 單位 |
職等 | 職稱 | 員額數 | 薪資結構 | 備註 |
| 教學 研究室 |
聘三等 | 博士後- 研究員 |
正取1員備取1員 | 新臺幣(下同)4萬6770元/月(醫勤獎金另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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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5年7月24日止(以郵戳為憑)。
- 報名方式:採通訊或將資料交至郵寄地址報名(通訊報名後請以電話或E-Mail確認)
- 報名應檢附資料: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履歷表(內含自傳),所填資料不得塗改,若有塗改須在塗改處蓋上本人私章否則不予受理報名。
- 合於報考資格之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 提供乙篇博士後以第一作作者或通訊作者名義發表於SCI文章。
- 院外人士同意安全調查具結書(本網頁下載)。
- 近3個月2吋脫帽半身照片2張(背面書寫姓名)及體檢表(1.具胸部X光、2.血液抗體檢驗報告【包含:B肝抗原及抗體、麻疹、德國麻疹及水痘】)體檢表正本可於報名時繳交或經通知錄取後繳交。以上資料均請用A4(直式横印)影印,依序裝訂。
- 如為本院同仁應試時,需檢附權責長官核准報告【影本1份】方可參加。
- 工作性質簡述:
- 研究計畫架構擬定與資料收集
- 研究計畫文件撰寫
- 協助學術論文撰寫及發表
- 協助學術論文寫作指導及審稿
- 帶領專長領域小型研究團隊或小組
- 主管交辦事項
- 書面資料經初審合格者通知考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如需退還資料者請自行檢附回郵信封。
- 如有資料不實之情形者,雖經錄取亦屬無效。
- 考試項目:口試。
- 考試時間:以電話通知為主
- 考試地點:國軍左營總醫院-教研室
- 錄取標準:
- 按口試(60分為合格)總分成績高低順序,擇優評定正取及備取(為應考人員均不適當,本院得予從缺),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備取者係於此次招考作業,正取放棄錄用資格時,實施遞補。
- 錄取者由本院完成資料審核,依實際需求員額擇優錄取(不合格者不予任用),經呈報院長核准後開始任用。
- 其他規定:凡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辦理報考:
-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賭博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汙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 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 違反國籍法規定或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 報考單位或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及各級主管,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報考。
- 連絡人姓名電話:
承辦人:曾志弘
聯絡電話:07-5817121轉2088
E-Mail:[email protected]
報名郵寄地址:高雄巿左營區軍校路553號(教學研究室)
檔案下載:院外人士同意安全調查具結書
瀏覽人次:24更新日期:115-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