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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與錄取資訊

誠徵社區醫學部計畫用人行政人力(駕駛)1名

發佈日期:115年09月16日
  • 誠徵社區醫學部計畫用人行政人力(駕駛)1名。
  • 徵才機關地址: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553號社區醫學部
  • 聯絡人姓名:鍾社工師
    電話:07-5884528,5817121*3105
    傳真:07-5858420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招聘條件:
    1. 高中(含)以上學歷。
    2. 須具備職業小型車駕照(或職業大客車駕照者尤佳)。
    3. 無重大交通違規紀錄,且近三年內無酒駕紀錄。
    4. 品行端正、誠信負責,具良好服務態度及團隊合作精神。
    5. 具醫療院所、公務機關駕駛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錄取。
    6. 願配合院內排班制度,能配合早晚班或臨時任務調度者。
  • 聘用期間:116年 1月 1 日(或自聘用日) 起。
  • 薪資:月薪新臺幣3萬6,050元基金聘雇(不含個人部分負擔),另享有年終獎金、勞健保及退休金等勞基法相關規定,支領退休俸或贍養金之退伍軍士官人員,其每月薪資總額不得超過公務人員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俸額及專業加給合計數額。
  • 工作內容:
    1. 執行健康台灣深耕計畫。(協助巡迴醫療服務與社區衛教活動、居家醫療業務工作人員接送服務)
    2. 負責院內外公務用車駕駛、車輛維護與保養。
    3. 協助院內行政庶務及臨時性支援任務。
    4. 協助辦理社醫部各項相關業務及長官交辦事項。
  • 報名時間:自115年10 月 1 日至115年11 月12 日止(以通訊報名郵戳為憑)(地址: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553號)。
  • 繳交證件:
    1.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全戶戶籍謄本影本(經通知錄取後再行繳交)。
    3. 履歷表(內含自傳),所填資料不得塗改,若有塗改須在塗改處蓋上本人私章否則不予受理報名。
    4. 合於招聘條件之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5. 近3個月2吋脫帽半身照片2張(背面書寫姓名)及體檢表(1.具胸部X光、2.血液抗體檢驗報告【包含:B肝抗原及抗體、麻疹、德國麻疹及水痘】)體檢表正本可於報名時繳交或經通知錄取後繳交。以上資料均請用A4(直式横印)影印,依序裝訂。 ※如為本院同仁應試時,需檢附權責長官核准報告【影本1份】方可參加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如有資料不實之情形者,雖經錄取亦屬無效。
  • 第一階段資料審查後,始通知審查合格者參加第二階段的複試。(資料審查後恕不退件及函覆)。
  • 考試項目:實作及筆試佔40%,口試佔60%。
  • 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 錄取及進用
    1. 合格人員依總成績高低排序,依實需呈院部核批後辦理進用事宜。
    2. 錄取者由本院完成審核後以電話通知為準,若錄取人員未依通知期限報到者,視同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由合格人員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
  •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報名(經錄取後發現者取消錄取資格):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賭博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汙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藉法規定或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6. 報考單位或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及各級主管,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報考。
  • 聯絡人及電話:社區醫學部鍾社工師  07-5817121轉3105
    E-Mail: [email protected]
    報名郵寄地址:高雄巿左營區軍校路553號(社區醫學部)
瀏覽人次:11更新日期:1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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